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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法保护困境总结

时间:2012-10-16 20:20 来源:北京专攻信息咨询有限公 作者:北京专攻 点击:
软件著作权法保护困境总结

   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将计算机软件视为作品对待,对其采取著作权的保护形式,不给予专利法的保护。但在实践中,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

一、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不保护作品的内容。

二、,著作权法只禁止抄袭,并不禁止两份独立创作作品的相似。 

三、传统的著作权法只禁止他人为营利而复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但并不禁止他人仅仅为个人使用而复制一份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这意味着购买、使用盗 版软件并不在法律限制范围,此点正中盗版商、侵权者的下怀。

四、著作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作者的修改权,即他人无权对版权作品进行修改,而计算机软件需要在使用中不断完善,必然要进行一些修改。

五、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生前和死后50年(个人)或者50年(单位),而软件产品更新换代快,寿命短,著作权保护的期限太长,不利于软件产品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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