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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简要分析

时间:2012-10-16 18:49 来源:北京专攻信息咨询有限公 作者:北京专攻 点击:
著作权转让简要分析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

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

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

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另外,著作权转让可以是分地

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

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

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且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

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

可使用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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