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及使用许可和转让
一、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软件的发表一般意味着软件本身开始脱离著作权人的直接控制,在多数情况下是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开始。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将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开发者。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开发的延续。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利用某种介质将软件复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软件较为普遍的形式。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输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如在互联网上传输软件供他人下载使用。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0、许可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11、转让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二、软件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和转让
1、 使用许可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自己使用软件,也可以通过授权许可他人使用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软件应当与被许可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特别是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著作权时,还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使用许可软件的方式;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付酬的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等。许可使用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行使。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专有许可的,应视为非专有许可。
在许可使用软件中,软件的著作权人未发生改变,仍为许可人。被许可人只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取得使用软件的权利,而无权再将软件著作权转让他人。
2、 转让
除了许可使用,软件著作权人也可以将软件著作权转让他人。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转让全部全部权利,也可以转让部分权利,但署名权不得转让。软件著作权转让后,受让人成为新的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再次转让。转让一般是没有期限的。但在实践中,有些软件的转让规定了期限。在转让期满后,软件著作权应当回归原著作权人。转让软件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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