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任职期间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问题
时间:2012-11-04 11:29 来源:北京专攻信息咨询有限公 作者:北京专攻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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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任职期间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属问题
自然人在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的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和行使: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尽管自然人是开发软件的具体行为人,软件的著作权仍不归自然人所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给自然人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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