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何规定?
时间:2012-11-25 12:14 来源:北京专攻信息咨询有限公 作者:北京专攻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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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有何规定?
作者的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
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
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
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
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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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攻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特别提示,尽管著作权法规定作品自创造完成之日起即取得著作权,但是如果不到国家版权局进行登记,取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是很难确权和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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