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种类
一、原始取得计算机软件的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二、继受取得计算机软件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三、拟对软件登记事项进行变更的进行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
四、拟对软件登记事项进行补充的进行软件著作权补充登记;
五、拟撤回正在办理的软体著作权登记进行计算机软件撤回登记;
六、拟撤销已办理的软体著作权进行计算机软件撤销登记;
七、放弃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的进行计算机软件放弃登记;
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丢失的进行补发软件登记证书登记;
九、现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样式升级或改版进行换发软件著作权证书登记;
十、拟将软件鉴别材料交版权局封存保管进行封存保管软件鉴别材料登记;
十一、拟转让企业所有的软件,但又不想过证书户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
十二、拟许可他人专有使用本企业软件进行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
十三、拟对本企业的软件进行质押,申请贷款进行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十四、拟取消本企业对外质押的软件著作权进行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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