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00-876
010-62956005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时间:2012-12-07 11:12 来源:北京专攻信息咨询有限公 作者:北京专攻 点击: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一)著作权的主体指拥有著作权权利并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著作权主体可按不同标准分类:从主体与作品的关系上分可分为原始主体(一般指创作作品的人,即作者)与继受主体(一般指通过继承和转让等法律行为而成为著作人);从主体的自然属性上分,可分为自然人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可成为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人包括三种人:第一即作者;第二即作者以外的其它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第三即依照法律,通过委托合同或劳务合同获得著作权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少数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主体。

        (二)著作权的客体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由此可见,成为著作权客体必须具备两今条件,即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
北京专攻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特别提示,根据著作权法,开发人完成作品后即自动取得著作权,但是要想证明是自己的,必须到国家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取得版权登记证书。
更多情形及对策,欢迎致电北京专攻(www.bjzixun.net):400-6800-876




 

欢迎致电北京专攻(www.bjzixun.net):400-6800-87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63室 | 邮政编码:100085 | 咨询热线:400-6800-876 / (010)6295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