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800-876
010-62956005

著作权法保护范围

时间:2012-11-25 12:23 来源:北京专攻信息咨询有限公 作者:北京专攻 点击:
著作权法保护范围

一、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受著作极治保护的作品:
(一)依法禁止出版的作品;
(二)法律、法规、法院判决、政府、 国家机关的正式文件及其译文;
(三)时事新闻;
(四)历法、数表、通用表将和公式。

………………………………………………………………………………
北京专攻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特别提示,计算机软件也是作品,申请版权登记后,可以享受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
更多情形及对策,欢迎致电北京专攻(www.bjzixun.net):400-6800-876

 

欢迎致电北京专攻(www.bjzixun.net):400-6800-876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63室 | 邮政编码:100085 | 咨询热线:400-6800-876 / (010)62956005